汽車客運站旅客乘車須知
一、 旅客乘車必須遵守公路客運法規,服從站務人員安排,維護乘車秩序,愛護車站設施,保持清潔衛生,講究文明禮貌。為保障公眾安全,本站拒絕下列人員乘車:不遵守汽車客運規章而不聽勸告者;嚴重喪失社會公德者;可能影響行車安全或損害其他旅客合法權益者。
二、 旅客乘車須持本站的有效車票,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班次,經站務人員檢票后上車、對號入座,車票遺失須另行購票。本站對無票或持無效車票的乘客,除補收由始發站至到達站全程客票價款外,并處以100%的罰款。
三、 車票當次班車有效,旅客若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班次乘車,可按交通部《汽車旅客運輸規則》的相關規定辦理簽證改乘或退票。改簽或退票手續費按有關規定執行。
四、 成人及身高超過 1.5米的兒童須購全票,身高 1.2米— 1.5米的兒童須購半票。持一張全票的旅客可免費攜帶一名身高 1.2米以下的兒童乘車,但不提供座位;攜帶免費乘車兒童超過一人或要求供給座位時,須購兒童票。按照《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》第四十九條之規定,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,搭乘的免票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%。
五、其他享受半價優待的,按照有關規定執行。
六、 旅客隨身攜帶乘車的物品,每一張全票可免費10公斤,每一張兒童票可免費5公斤,體積以能放置在本人座位下或車內行李架上為限。超過規定,其超過部分按快件貨物收費;占用座位時,按實際占用座位數購票。
七、 旅客應自覺接受和配合本站值勤人員對危險品檢查。以下物品嚴禁進站寄存、托運及攜帶乘車:⑴易燃、易爆等危險品;⑵有可能損壞、污染車輛或有礙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;⑶有刺激性異味的物品;⑷法律和政府規定禁運的其他物品。
八、 旅客應按所購車票類別,分別進入直達快車候車室或普通客車候車室等候上車,留意所乘班車信息,及時檢票上車,避免漏乘錯乘。未經檢票,旅客不要進入月臺或自行登車。嚴禁旅客在車場和班車卡位隨意走動或蹲立,以策安全。
九、 班車的線路、班次、時刻、票價等如有變動,以本站當天信息為準。班車如遇意外晚點、停開或變更車輛類別,本站按交通部《汽車旅客運輸規則》第36條的規定處理:本站在收到班車因意外晚點、停開的信息后將及時發出公告;旅客需要改乘,本站予以改乘簽證;旅客需要退票,本站退回全部票款;變更車輛類別,本站退還或補收票價差額。對班車因意外晚點、停開或變更車輛類別,本站無經濟賠償責任。
十、 客運站歡迎旅客監督。旅客如有意見或建議,請在候車室的《旅客意見簿》詳細留言。如有投訴或其他重要事項,請直接到服務總臺或找本站值班站長投訴或反映。